聚焦全国两会 | 全国政协委员陈增敬:加快建设数字经济

栏目:行业动态 发布时间:2021-03-15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是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和“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陈增敬,民建山东省委副主委、民建青岛市委主委,山东大学数学学院院长、金融学院院长

世界经济进入数字经济时代。《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更是明确提出:建设“数字中国”和“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当今世界经济的格局都是由于第一、二、三次技术革命的发生而形成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正在由自动化到智能化转变,世界各国都希望抓住这次机遇,引领世界经济,从而获得经济运行规则的制定权,贸易交易的定价权和维持经济秩序的话语权。历史再次给予中华民族一次机会,如果中国能抓住这次智能化的机遇,必将改变世界经济的新格局。

如何抓住这次机遇?陈增敬认为,答案就是数字经济。数字经济是实现智能化强国的新基建,是壮大新动能的抓手,是诞生新技术革命原创性理论的源泉,是我国成为经济强国的重要标志。

我国是全球产业门类最齐全,产业链最完整的国家,这是我国的优势。

陈增敬认为,我国发展数字经济,可以在实现产业数字化的过程中,加快实现数字的产业化。通过产业链上下游数据的打通,实现从消费端到供应端,到原材料的信息共享,从而实现定制化、柔性化、精准化生产。通过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的应用,增强产业链中数据的可信性。供应链上的产品价格,体现的是供应链劳动价值的合作,材料费作为一种交易保障,起了劳动价值传递的作用,在互联网时代,信用可以作为交易凭证,通过金融工具,消灭材料费,有效的释放企业的流动资金压力,减少流通货币的数量,对我国的货币信用和货币发展都有革命性的进步。

要实现数据的打通,很重要的一点是实现数据标准化:一方面可以依托产业链内的龙头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制定标准;一方面可以将同一产业链中主要企业数据标准上升为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国家标准。

数据打通后的关键是数据之间的关系建立,这中间最核心的是算法。现在的核心算法没有掌握在我们手里。应充分发挥国家应用数学中心的作用,建立“算法库”。

“在发展数字经济的过程中,应统筹发展与安全。”陈增敬建议,数字经济时代最主要的特征之一是数据成为新的生产要素、资源、资产、主权。数据关乎国家安全,尤其是数字经济时代来临。一是要防范数据外流。加快制定数据法律,明确所有权、使用权、管理权、存储权、交易权、定价权、监管权等内容,包括生物数据、经济数据等。二是要防范数据垄断。尤其是大型平台公司拥有更多的数据资源,从而形成事实上的垄断优势,在平台公司搜集数据时应遵循授权和最小必要原则。三是数据安全体系的建立。数据从采集(感知AIOT、边缘计算、搜索软件)、传输(5G、宽带)、存储(数据库、存储芯片、)、计算(芯片、服务器、算法)、可视化等各环节的权限和加解密,应加强我国密码算法基础研究。

陈增敬建议,政府数据拥有最大质量的数据资源,政府享有数据的所有权,各级政府不得出售数据所有权,仅可进行数据使用权交易。对可公开的数据和不可公开的数据做明确划分,分别处理。

可建立政府数据的数据中台,对外有偿提供经过加工的数据结果。在发放数据前应对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在保护隐私的基础上对数据进行筛选,删除不完整数据、假数据,保证数据的质量。

数据交易应均在由政府管控的数据交易平台内进行。由政府根据数据敏感程度来制定基准价格,具体价格浮动参考指标有数据种类、时间跨度、数据深度、数据覆盖面、数据实时性等系列指标。

数据交易方式可分为申请使用和市场竞购两种方法。建立健全数据交易全过程的监管机制。政府享有数据的所有权,买方只具有使用权。若买方泄漏相关数据内容,政府有权问责相关责任人,并使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孙琳)